关于转发《关于启动湖北省气象灾害(暴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演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发布者:白瑜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现将《关于启动湖北省气象灾害(暴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演练】》文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预防,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工作。
武昌首义学院
2018年5月11日
关于启动湖北省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演练】
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模拟天气背景:我省部分地区过去24小时已出现强降水过程,鄂西北、江汉平原北部中到大雨,其他地区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鄂西南、江汉平原南部50~10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还将有强降水过程发生,强降水中心主要位于恩施州、宜昌、荆州、咸宁、黄石、鄂州、黄冈地区。
5月11日,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认为模拟天气已达到省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5月11日09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演练)。
启动暴雨灾害Ⅲ级应急演练后,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各项工作。
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18年5月11日09时
2018年湖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2018年5月
一、演练目的和依据
(一)演练目的:强化应急意识,熟悉应急程序,检验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有效预防、减轻气象灾害造成损失。
(二)演练程序: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演练)发布、应急响应(演练)启动、现场监测服务、各部门联动、应急响应(演练)解除、应急响应演练总结等6个环节。
(三)演练依据:《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及中国气象局《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规定》、《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二、演练内容:模拟我省恩施州、宜昌、荆州、咸宁、黄石、鄂州、黄冈地区持续性暴雨,已达到省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启动标准(过去24小时15个以上县市区出现100毫米以上降水,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时间:2018年5月11日
三、演练组织指挥:
省应急演练指挥部由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指挥长,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指挥长。
指挥长:崔讲学
副指挥长:彭军
成员:局办公室、防灾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领导、首席预报员、雷达和短期值班人员,保障中心通信网络值班人员以及视频会商系统操作人员。
(二)各成员单位演练工作组(设在各成员单位)
组成人员:参加应急演练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急工作人员。
(三)相关市州
组成人员:恩施州、宜昌市、荆州市、咸宁市、黄石市、鄂州市、黄冈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
四、参加单位及职责
1、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实施相应的应急程序响应,开展各部门应急演练处置工作。
2、相关市(州)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各地实际演练需要,适时启动当地的应急预案响应,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五、演练天气背景及流程
(一)模拟天气背景与预报意见
模拟天气背景:我省部分地区过去24小时已出现强降水过程,鄂西北、江汉平原北部中到大雨,其他地区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鄂西南、江汉平原南部50~10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还将有强降水过程发生,强降水中心主要位于恩施州、宜昌、荆州、咸宁、黄石、鄂州、黄冈地区。
预报意见:今天全省阴有中雨并伴有强对流天气,其中鄂西南及江汉平原南部、鄂东南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
(二)预案启动
(1)8:30武汉中心气象台发布鄂西南及江汉平原暴雨黄色预警,并向省局减灾处报告。减灾处立即向省气象防灾办。省气象防灾办按照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向应急演练指挥部报告,建议启动应急。
(2)08:40省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指挥部组织会商研判,认为已达到省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指挥部决定自5月11日09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演练)。
(3)09:00应急演练指挥长签署下达应急指令。防灾办发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预警联络单位,同时发往各有关市州。
(三)应急演练实施
(1)启动部门内部应急预案。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警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为省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省气象局
(2)接应急指令后,运行并检测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配体系,模拟核查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供应准备情况。着重检查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省发改委
(3)根据应急指令的级别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模拟检查应急物资、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调用情况。--省经信委
(4)紧急部署全省教育系统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应急指令的级别督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抗灾救灾,模拟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省教育厅
(5)负责监控各地治安状况,进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演练。根据应急指令的级别组织疏导交通,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检查指挥应急救援力量的调度情况,协助开展抢险救灾,救护受灾遇险群众的演练。--省公安厅
(6)根据发布的气象灾害应急指令,及时组织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演练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的监督使用情况。演练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省民政厅
(7)对抗灾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督检查程序进行演练。--省财政厅
(8)检测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应急预警。检查是否能及时掌握各地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并核实、上报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演练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省国土资源厅
(9)模拟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演习灾害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环境污染的消除。--省环保厅
(10)组织检查市政公用行业生产经营企业采取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情况。演练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供水供气事故发生。演练企业帮助和指导居民落实安全用水用气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演练。必要时启动部门内的供水、供电等相关预案。--省住建厅
(11)根据应急指令的级别启动交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措施,能否保证道路交通畅通。演练所辖水域的交通管制和搜救工作。--省交通运输厅
(12)检查监测洪水的预报工作。模拟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并及时发布汛情旱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动态。检查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水利工程防汛调度情况。--省水利厅
(13)演练农作物和养殖业等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农业灾害后,如何指导各地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省农业厅
(14)及时统计上报有关林业受灾信息,负责协助指导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省林业厅
(15)演练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省商务厅
(16)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对灾区受伤群众进行医疗救治和灾后卫生疫情防疫。--省卫生计生委
(17)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发气象信息,同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8)负责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演练灾区重建所需生产资料的市场管理运作。--省工商局
(19)组织实施对因气象灾害滞留在景区的游客和工作人员救援工作的演习,检查向本行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渠道是否通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演练组织做好灾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供应工作,能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省粮食局
(21)检验对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情况的监测。--省物价局
(22)根据应急指令的级别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检查应对气象灾害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的演习--省安监局
(23)指挥、协调驻鄂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抢险救灾演习。--省军区
(24)组织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行动演习,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卫重要设施。--武警湖北总队
(25)进行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播发预警信息的演练,组织灾区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障通信畅通的演习。--省通信管理局
(26)根据应急指令的级别检查机场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模拟情况严重时关闭机场,并组织协调机场、航空公司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疏导、转运等演练。--民航湖北监管局
(27)灾害性天气发生时长江干线水上船舶的防护引导,演练组织对遇险船舶及人员的搜救工作。--长江海事局
(28)做好抢修受灾铁路线路的演练,模拟制定运输方案,调配运力,快速疏导滞留旅客、运送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保障灾区铁路畅通。--中国铁路武汉局
(29)负责电网系统和电力设施运行监测,演练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城乡居民及生产安全有序用电,及时报告受灾影响和恢复情况。--省电力公司
(30)模拟协调解决宣传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应急演练新闻发布工作,演习信息收集、协调中央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本次演练的报道工作。加强互联网新闻和舆情的监控、管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省委宣传部
(31)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与各部门联系,及时获取各部门应急工作进度并汇总,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并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省气象防灾办
(四)应急终止
(1)11:00武汉中心气象台模拟气象资料分析,预计全省大范围暴雨天气将减弱,并向省局减灾处报告。减灾处立即向省气象防灾办报告。省气象防灾办根据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向应急演练指挥部报告,建议终止应急演练。
(2)11:30经演练指挥部组织会商研判,省应急演练指挥长下达终止应急演练指令。气象防灾办将演练终止指令发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市州,并通知各单位做好灾情调查及情况反馈工作。
六、演练活动的考核重点
(1)各成员单位是否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应急指令下达后,检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多部门是否协作配合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指令下达后,检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否处置响应及时,相互联系渠道是否通畅、有效。
(3)通过演练,检验防灾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切实把握防灾救灾的主动权,有效做到科学防控。
(4)检验气象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各级气象部门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的能力。
(5)检验多部门应急联动指挥机制和应急处置重大灾害能力,及各单位应急服务实战能力。
(6)现场预报服务和灾情上报、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7)其他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时完成情况。
七、演练活动的宣传与总结
1.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演练情况,并在5月18日下午5时前反馈到省防灾办。
2.防灾办汇总相关材料,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送发到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