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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 发布者:白瑜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拟组织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于6月上旬至8月上旬对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1.是否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

2.认真审核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逐人排查虚假就业等情况,确保真实就业。

3.认真复核就业证明材料,查看内容是否清晰、完整、规范。

二、核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为主,学院各专业班级交叉核查为辅、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抽查的方式进行。

1.学院自查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下旬)。各学院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实时跟踪学生就业状况,及时搜集就业材料。

2.交叉核查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上旬)。各学院组织毕业班辅导员或其他年级辅导员进行交叉核查,通过查看就业材料、电话核实等方式进行,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相应的辅导员。

3.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抽查(8月中旬)。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对各学院就业材料进行复核抽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学院。

4.整改反馈、装订材料阶段(8月中旬)。各学院根据自查、交叉核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抽查情况进一步核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要做到每一份就业材料都进行了核查,每一位毕业生都进行了就业回访,每一份就业材料都真实可靠。

5.提交就业核查报告(8月中旬)。就业核查完成后,各学院须向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交就业核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各学院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落实责任,严格把关。要采取用人单位电话回访、毕业生跟踪调查等方式,对就业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就业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2.建立就业反馈档案。各学院要为每一位毕业生建立就业反馈档案,档案基本信息应包含专业、班级、学号、目前就业状况(就业单位)、更新后就业单位、是否有就业材料、就业材料类型(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等)、是否为就业帮扶对象、联系电话、邮箱等基本信息,做到一班一册,随时更新(包括就业单位、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的更新)。

3.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学院要按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规定的具体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核查时间,及时更新就业材料,做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是“最新”且真实的。

4.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有关规定。凡在就业统计和核查工作中,因工作不认真、核查不到位,被上级有关部门核查出有“被就业或虚假就业”或经举报有“被就业或虚假就业”并经查属实的,对涉及到的个人和学院其当年就业奖励经费缓发、减发或不发;情节严重、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学校就业统计和核查工作举报电话:027--88426471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