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30 发布者:王群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数据填报工作,完成预评估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工作,现就2020-2021学年数据填报做如下安排,请相关单位按时落实完成。
一、组织机构
责任校领导:李崇光
数据组责任人:肖春
数据组成员:刘媛媛、王群、刘冬梅、郑笛、谢徽、张小菊、雷敏、杨爱平、陶进、李雪、陈琳、罗萍、郭佳、罗有良、罗翔、胡容玲、韩汉、彭锦炎、汪琴、朱丹丹、詹萌、魏家涛、张振国、何国银
二、数据统计时间:
1.自然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年度,即2020年9月1月至2021年8月31日,本次填报取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7月10日。
3.时点,截止2021年9月30日,本次填报取2021年7月10日。
三、本次采集工作的完成时间:
2021年7月30日。
四、填报方法:
本次数据采集无需在线提交,各单位只需将所有数据按照系统提交格式按时提交至评建办王群。
五、各单位工作进度安排:
分阶段目标 |
时间 |
工作内容 |
数据采集 |
7月10日前 |
教务处完成学生数据及预测学生数据采集。 |
7月15日前 |
采集除教学、人事、招生数据外的其他数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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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前 |
人事处完成数据采集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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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前 |
教务处完成数据采集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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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汇总 |
7月30日前 |
评建办对所有提交数据汇总,核查。 |
审查整改 |
8月10日前 |
评建办将汇总分析结果提交校领导,并及时组织整改。 |
六、相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发布的表格样式及内涵说明采集数据(2020年版)。
2.请各单位按照评估要求积极做好相应数据的原始台账和支撑材料。各单位数据需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提交评建办。
3.评建办及时审阅数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项讨论,数据分析报告需经责任校领导审批后提交预评估专家组。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