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账实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发布者:陈晓莉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数据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核心数据,设备明细清单是评估核心支撑材料,为进一步完善仪器设备管理,迎接评估专家进校后对设备情况的现场核查,请各单位自即日起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全面自查,并于一周内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1.资产账与实物是否相符;
2.所有仪器设备是否已贴新标签;
3.仪器设备是否完好;
4.存放地点、保管人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如有变动是否及时做出变更;
5.闲置设备是否外观完好,是否已统一存放,有序归整;
6.设备管理人员是否已熟知本单位设备动态情况,能准确知晓设备存放地点。
设备核查工作直接影响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结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设备处下周开始将安排人员,对全校教学科研设备进行复查,复查出的问题将进行全校通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