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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13 发布者:cic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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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7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的通知》(见附录)的要求,为启动我校的精品课程建设,请各教学单位4月15日前完成单位内省级精品课程(原则上要求是通识、学科或专业基础课)推荐评审工作,并向学校提交2007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报告和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向省教育厅申报。逾期未报,视作自动放弃。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7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