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法学会2024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发布者:胡容玲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新闻与文法学院:
武汉市法学会2024年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法律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兴调查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为助力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重塑新时代武汉之“重”,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武汉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二、课题选题
鼓励课题负责人参照《武汉市法学会2024年法学研究课题指南》所列重点选题开展研究,课题负责人也可聚焦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和法治实践问题,以及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实践等热点难点问题,自选选题开展研究。
三、申报形式
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采取“以结代立”模式申报,即发布课题申报公告后,课题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进行课题申报,参与评审结项。
四、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课题,须以单位名义申报,在课题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课题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课题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应为完整的未发表或未出版的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除重要的基础研究外)。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
4.课题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小切口”的对策型研究可以适当放宽字数限制,但要求数据详实、论证充分、表述完整、逻辑严密。
5.课题负责人应确保课题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并对课题最终成果进行自我检测,查重率超过20%将不予结项。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结项予以撤项。
五、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须在2024年11月7日前提交正式课题成果和相关材料进行申报(包括课题成果申报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表格可在文末下载),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须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一份,与电子版一同提交至科技处。
六、评审结项
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采取专家评审制。申报结束后,市法学会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课题进行差额评选,形成拟结项建议名单(具体数量视课题研究质量和申报评审情况决定)。评审结果报市法学会领导审定同意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法学会正式结项并颁发课题结项证书和结项通报。
七、课题经费
1.每个结项课题资助经费10000元,待结项后一次性支付(收款方须与课题申报单位一致,并提供正式发票或行政往来收据)。
2.课题经费须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项目,包括:设备及耗材费、资料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管理费、其他支出等。
八、成果应用
1.推荐课题负责人参加全国、全省及区域性的法治论坛、研讨会报告课题研究成果。
2.在市法学会《武汉法治丛书》或其它形式的公开出版物上发表。鼓励课题负责人自行在其它公开刊物上发表成果,标注“成果系武汉市法学会2024年法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并及时告知市法学会。
3.提炼课题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和对策建议,编发《法学研究要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有关部门参考运用。
4.鼓励课题负责人多渠道对课题成果进行转化运用,并将转化情况报市法学会。
附件:
1.课题指南
2.课题成果申报表
3.诚信承诺书
科技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