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0 发布者:胡容玲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湖北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湖北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决定启动2026年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本年度课题主要围绕以下方向开展研究:新时代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创新研究;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与思政课建设融合研究;数智赋能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研究;诚信教育研究。申报人可参照课题指南(附件1)选题,也可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自拟题目须与上述方向密切相关。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国内高校等相关机构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在岗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作为主要参加者申报课题不得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须本人同意。鼓励跨学科合作,并积极吸纳学生参与研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研究内容与已立项课题高度相似;
3.课题负责人有本中心往年立项课题尚未结项、延期或结项不合格;
4.曾承担本中心课题被终止的,其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课题组成员三年内不得申报;
5.课题负责人或成员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集中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人须如实填写《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及《论证活页》(附件3)。
(三)申报材料须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1.纸质材料:申报书与论证活页各1份,签字盖章后邮寄;
2.电子材料: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单位+2026专项课题申报”。
(四)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
四、课题类别与经费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标准:
1.重点招标课题:2项,3万元/项;
2.重点课题:6项,1万元/项;
3.一般课题:15项,0.3万元/项;
4.指导性课题:若干项,0.1万元/项。
(二)课题经费依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立项后预拨资助经费的60%,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40%。未通过结项验收的课题,不予拨付剩余经费,且须退回已预拨经费。
五、结项要求
(一)研究周期为一年,原则上不得延期,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半年。
(二)结项成果形式与标准:
1.重点招标课题:须提交2万字研究报告,并在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采纳,或获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通过本中心组织的专家结项鉴定;
2.重点课题:须提交2万字研究报告,并在知网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成果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纳,或获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通过本中心组织的专家结项鉴定;
3.一般课题与指导性课题:须提交1万字研究报告,并在知网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人民网、光明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发表论文1篇,或获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所有成果须注明“湖北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2026年度专项课题成果”及项目编号,并标注作者单位为研究中心研究员。
(四)结项时须提交结项审批书及研究情况报告,成果须与立项内容一致且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结项评审以发表成果为准,或通过本中心组织的专家结项鉴定。
附件1: 湖北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2026年度专项课题指南.docx
附件2: 湖北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2026年度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附件3: 湖北民办高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心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科技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