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科研计划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1 发布者:胡容玲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相关院系:
请通知获批201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见附件1)和人文社科项目(见附件2)的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计划任务书(参考提纲见附件3)。
研究计划应与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保持一致。研究经费请据实填写。
少数老师申报的课题与学校前期已立项资助的校科研基金课题为同方向的,不重复资助。个别老师是在学校科研基金结题后,继续研究、研究内容有较大差异的,在提交书面研究计划的同时,需提交一份补充说明,说明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时间、省教育厅项目与校科研基金项目的差异以及需追加的经费。
研究计划及补充说明请于2015年12月15日(下周二)前交至科技处。
附件1:学校获批湖北省教育厅2015年度科研计划指导性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2:学校获批湖北省教育厅2015年度人文社科项目立项一览表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