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9 发布者:胡容玲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8日《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我校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进入正式申报阶段,具体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申请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学科申报方向及研究年限: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基础理论研究年限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
4、互斥性原则。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申报书提交规范: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6、申报截至时间:2021年3月2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档及电子档提交科技处,邮箱:9823298@qq.com 。
7、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并给予相应校内处分。
科技处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