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的组建审批与考核资助管理办法
院科〔2017〕3号
发布时间:2021-09-18 发布者:胡容玲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科研工作,以“凝练方向、锻炼队伍、服务社会”为导向,逐步形成科研方向,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团队,有效推动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学校决定开展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
第二章 科技创新团队的组建
第二条 科技创新团队是指为适应国家社会需求、满足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对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具有支撑作用,以提升科研水平和学术梯队培养为目标的研究团队。团队负责人须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科研工作经历,主持过科研项目,且有在研项目支撑,或有外来经费支持且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核心成员不多于3人,仅团队核心成员可交叉参与不超过2个团队。
第三条 团队组建遵循自由组合原则,根据研究需要可组建跨学科专业的科技创新团队。在学院内跨学科专业的团队,其教学任务由学院安排;超出学院的,由学校负责协调安排。
第三章 科技创新团队的审批
第四条 审批程序。团队负责人填写《武昌首义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经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组建原则的,报科技处。科技处汇总后,提交学校予以评审。评审专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和相关学科的校外专家共同组成。对评审通过的团队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并发文公布团队建设立项名单。批准立项建设的团队,根据评审意见填写任务书,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第五条 审批内容。
1.团队的研究方向及依据。需说明研究方向与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关系。
2.团队负责人及梯队基本情况。
3.团队组建的必要性。需体现团队项目与个体项目的差异,突出团队拟在稳定研究方向、带队伍、培养学生方面所做的工作。
4.团队组建的可行性。需说明团队的研究基础、与行业企业关联情况。
5.团队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建设目标、建设方案。
6.团队的建设成果预期。包括新增项目及成果;团队在所确定的主攻方向上拟取得的突破点;团队成员经团队培养后独立申请校外科研项目的预期;科研平台的搭建情况;社会声誉及影响力等。
7.团队建设周期、经费预算及用途。
第四章 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与考核
第六条 科研创新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依据学校批准的团队建设任务书要求进行建设,每年年末定期向学校科技处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支撑团队研究方向的年度业绩。根据科技创新团队年度研究计划和目标,申请获批的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以及阶段性研究成果。
2.团队科研队伍建设情况。团队负责人为稳定研究方向、提高研究水平,在培养学术梯队上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3.团队对所在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支撑情况。
4.团队对培养学生的贡献。
第七条 学校依据第六条所述的四个方面对团队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团队的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停止后续经费资助;考核合格的,继续给予支持。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团队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学校的科技创新团队。
第八条 根据人才引进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组成人员允许有所调整。人员调整应报科技处备案。
第五章 科技创新团队的资助及奖励
第九条 学校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经费。
第十条 获批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科研创新团队计划项目,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要求为准进行建设。上级主管部门给与经费支持的,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予以配套资助;上级主管部门没有经费资助的,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研究,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进行资助。获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项目的,由评审委员会确定资助方式和资助金额。
第十一条 期满考核时,经评审,对于在以下三项或三项以上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学校给予奖励。奖励经费作为团队滚动支持基金。
1.在主攻方向上新增较高水平的外来科研项目。
2.科研成果丰富,被应用或被转化,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形成良好的社会声誉。
3.团队中的成员被培养后,成长进步快,能独立主持该方向下的研究项目,在学术上、培养学生方面都有较大进步。
4.搭建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或获批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
5.对学科专业建设有强力支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
*该文件仅供校内老师传阅,请勿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