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发布者:朱丹丹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学生的关心,降低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成本,帮扶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8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2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400元/人(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领程序
(一)申报。
1.学生申请。从2021年起,实行学生个人告知承诺制,原则上不再提供其他佐证资料。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各学院6月22前组织申请补贴的学生填写《武汉地区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初审通过的求职补贴申请表汇总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行政楼104办公室)。
2.学校审核并申报。各院校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平台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院校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院校将《武汉市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盖章扫描后,上传至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就业平台),同时录入申报学生的信息并创建申报批次。
各院校将学生信息录入到省就业平台后,从省就业平台导出生成《武汉市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名册》(见附件2),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到省就业平台。各院校请于6月30日前提交所有申报批次。
(二)复核。市人社部门对各院校提交的申报学生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复核。
(三)拨付。市人社部门致函市财政部门(附最终通过的人数和金额),并协调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银行账户。
各院校收到财政拨付款项后,请及时拨付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将《2022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说明》反馈给市人社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及时把信息通知到每一位2022届毕业生,以便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要求的时限内准备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请注意附件1中的补充说明)。
(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涉有关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工作重要,且从19年开始补贴金额大幅提高,请各学院给予高度重视,尽量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均能得到资助。
(三)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适当提前进行有关工作,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学生,让学生有充足时间补充材料。同时学校和学院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监督举报电话: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88023866;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四)申请材料中涉及收复印件审核原件的,请各学院审核原件并退回学生本人。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内容要清晰可见,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6月25日申请补贴的学生名单公示后,学校将不再接受2022届毕业生的求职补贴申请。
联系人:雷 锐 1869617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