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员晋级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级管理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武昌首义学院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院人〔2019〕24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职员岗位结构和数量情况,拟组织开展职员晋级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职员晋级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职员晋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组 长:李崇光、路海华
副组长:金 鑫
组 员:李桂兰、吴波、金国杰、邹星庐、李雪、王洪波、景奉杰、王艳青、刘冬梅、明安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职员晋级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主 任:刘冬梅
成 员:许 黎、宫利
二、岗位及职数设置
五、六级职员职数由学校根据岗位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七、八、九级职员不设职数限制。
三、申报对象
1.符合《武昌首义学院职员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各级职员基本条件、任职年限等要求,现聘任在机关和教学单位行政管理岗位(含机关技术岗位)的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填写《武昌首义学院职员晋级申报表》,交所在单位初审。
2.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民主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和业绩表现,确定各级别推荐人选,提出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职员晋级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217室)。
3.资格审查。学校职员晋级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报学校职员晋级评审领导小组。
4.评审评议。学校职员晋级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申报五级和六级职员者需上会述职竟聘,评审领导小组按规定条件考核遴选各层级拟晋级人员。
5.公布结果。对通过评审会议确定的各层级拟晋级人员名单,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6.发文聘任。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聘任。
五、时间安排
7月6日17:00前,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晋级申请及有关材料;
7月8日17:00前,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报送申报材料;
7月9日-7月11日,学校职员晋级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单位推荐材料。
7月12日,学校职员晋级评审领导小组开展评审工作。
六、材料填报要求
1.《武昌首义学院职员晋级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推荐单位须签署推荐意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初步核实。
3.申报人在校时间、任职时间、业绩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职员晋级工作关系到学校管理队伍的长远建设,政策性强,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材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申报人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真正推荐出优秀人员。
2.申报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在评聘过程中打招呼、拉票等违反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职员晋级资格。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申报职员晋级须全程回避评聘过程。
3.学校职员晋级评审领导小组、组织部、人事处接受职员晋级工作中的各类投诉。
人 事 处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