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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纪律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17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人事处于4月9日早上8:30对行政楼内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了检查,大多数教职工能够较好地遵守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按时到岗,但仍存在个别人员到岗时间较晚,或外出办事未告知处内留值人员,或请假手续不全、不按规定流程办理请假手续等情况。现就有关考勤管理规定予以重申。

1、上班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学校办公室《关于执行夏令时作息时间的通知》。

迟于规定的上班时间15分钟(8:15)及以上到校(或到岗)为迟到(乘坐学校班车的除外),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17:15)及以上离校(或离岗)为早退。单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的按事假一天处理,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半天处理。(以上规定均出自人事处《武昌首义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2、外出办事请销假手续

教职工因公外出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迟到(早退)或事假处理。(教职工因公外出属于公差,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教职工各类请假(含1天及以上公差)须由本人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教职工请假(公差)/续假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教职工各类假期结束均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3、考勤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考勤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规定,加强劳动纪律的宣传和教育,督促教职工严格遵守。

考勤员要如实进行考勤登记,严格请销假审核,对无理由不到岗、超假或旷工等非正常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人事处。

教职工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后,考勤员应在三天内将《请假审批表》及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本学期学校仍将继续开展劳动纪律检查,对于违纪情况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公布违纪人员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请各单位各部门加强管理,督促教职工认真遵守规定,履行职责。

人事处   

2018年4月9日

点击下载:武昌首义学院教职工请假(公差)/续假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