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发布者:陈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落实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遵循“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公开立项、自愿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实行过程管理,现启动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基本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更加注重研究过程。引导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项目方案、组织社会调研、开展实证研究、进行数据分析处理、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与总结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组织实施能力。
2.注重创新实践。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所长与兴趣出发,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在探索、研究、创新的实践训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项目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三、申报要求
1.凡我校在读本、专科学生均可申请,鼓励低年级学生申请,鼓励学生团队申请。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研究方案可行,且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项目设一个负责人;鼓励团队申报或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每个团队每年限报一项,未完成已立项目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4.创新训练项目人数不超过5名,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人数不超过7名,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不允许同时参与多个项目。
5.项目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组均需聘请1名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
四、其他说明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已经纳入学校实践创新学分认定系统,学生按计划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可获得大学生实践创新学分。参加项目的每名学生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国家级项目可获得5个实践创新学分,省级项目可获得3个实践创新学分,校级项目可获得2个实践创新学分。
2.对取得高水平成果(如发明专利、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的训练计划项目,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查,其成果可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继续进行;对于研究成果已经达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经审核鉴定后可代替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项目组成员必须单独撰写研究论文,各有侧重,分别参加答辩。
3.时间要求:请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含电子版)交至校团委(行政楼107室)。
校团委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