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1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精神,我校拟组织广大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学习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截至7月31日
学习对象:全体教师
二、学习内容及方式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包含思想铸魂、固本强基、以案促学、师德引领四门课程,供教师自主选学。教师通过该平台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进行报名学习,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学习方式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将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提高理论素养,强化师德养成。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学习活动的记录及资料收集工作,及时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沟通教师反映的问题和研修的进展情况,并于7月25日前将学习开展情况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