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学〔2023〕6号 | 文件名称: | 院学〔2023〕6号( 关于印发《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3 印发 毕业生 就业 核查 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学〔2023〕6号( 关于印发《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学校制定了《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3年6月30日
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就业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各学院对2023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开展核查工作,结合学校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相关要求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3届全体毕业生(含结业生)
二、就业材料核查及整改工作时间预安排
序 号 |
时 间 |
工作要点 |
负责单位 |
备注 |
第一阶段 |
7月12日前 |
各学院完成班级自查及学院首轮核查 |
各学院及各专业毕业班辅导员 |
招就处深入各学院检查班级自查及学院核查工作进展 |
第二阶段 |
7月13日-18日 |
招就处组织开展校级就业核查 |
招就处 |
招就处根据校级就业核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限期整改 |
7月19日-21日 |
招就处根据校级就业核查情况反馈至各学院,限期整改 |
招就处、各学院及各专业毕业班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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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 |
7月25日-8月15日 |
就业冲刺及核查 |
招就处、各学院及各专业毕业班辅导员 |
根据各学院就业进展情况抽查、督办 |
8月16日-18日 |
就业材料整理核 验、归档 |
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就业材料,送至招就处审核、归档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以上各阶段安排制作《2023届毕业生学院、班级就业工作核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2023届重点帮扶毕业生就业材料核查情况记录表》(附件3),请各学院根据每次核查工作,两天内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各学院整改情况,采取短信核查及电话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异常情况将进行通报且反馈至学院,并要求限期整改。
另:招就处根据上级职能部门的核查工作要求及时对学校核查时间及方式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请关注就业工作联动群及毕业班辅导员工作群通知。
三、核查方式
(一)毕业班辅导员自查。利用有效核查方法,与毕业生进行有效沟通,确定毕业生就业状况,收集并整理就业支撑材料,逐一落实各班级所有毕业生就业去向。
(二)各学院自查。各学院成立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小组,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布置并落实就业核查工作的开展,指导毕业班辅导员按要求完成自查工作任务,并对辅导员完成的自查工作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如有异常状况,督促整改。
(三)学校核查。各学院自查及整改结束后,招就处对各学院就业材料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或全面核查,对不合格或不达标的就业数据及材料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四、核查内容
自查项目 |
自查内容 |
就业统计制度建设 |
是否建立就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制 |
是否建立学院、班级两级核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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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未就业统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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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统计工作实施 |
是否违反教育部“四不准”规定 |
是否按要求及时报送就业状况数据,数据是否真实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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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完成就业反馈数据的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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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材料规范 |
《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核查主要内容》(附件4) |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负责人亲自部署,落实责任,严格把关本学院的就业统计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学院就业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二级就业统计工作及核查制度》并于7月20日之前提交纸版(盖院章)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责任到人。毕业班辅导员对所带专业、班级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各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各学院负责人签订《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承诺报告书》(附件1),并于7月20日之前提交纸版(盖院章)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三)实事求是。坚持就业统计工作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统计“四不准”工作要求,落实就业核查工作责任,确保我校就业材料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按照《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类型及要求》(附件6)核实数据:一是核查就业信息系统,认真核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数据是否与就业材料完全相符;二是核实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毕业生就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三是核实国内升学毕业生人数和毕业去向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四是核实毕业生的联系方式信息是否正确,便于上级部门电话和短信核查。
(五)日结日清。各学院实时关注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动态,并及时收集其就业材料并更新毕业去向信息。毕业班辅导员要准确了解和掌握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意愿和状况,就业材料务必收到一份核实一份,核实一份录入一份,日清日结,不得积压,保证就业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及时总结。请各学院做好就业帮扶、就业统计、自查、整改等工作台账,并形成书面材料《**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总结》,于8月28日前提交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附件:(点击附件下载)
1.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承诺报告书
2.2023届毕业生学院、班级就业工作核查情况记录表
3.2023届重点帮扶群体毕业生就业材料核查情况记录表
4.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核查主要内容
5.毕业生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类型及要求
全文下载:院学〔2023〕6号( 关于印发《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