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3-10-25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校企〔2023〕2号 | 文件名称: | 院校企〔2023〕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专业共建合作企业学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3 印发 武昌 学院 专业 合作 学年度 工作考核 办法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校企〔2023〕2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专业共建合作企业学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专业共建合作企业学年度工作考核办法》予以印发,请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3年10月24日
武昌首义学院专业共建合作企业学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实施,总结校企合作经验及不足,强化沟通与激励机制,提升校企合作整体工作效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与我校签订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协议,有在校生,仍在有效合作期的企业。
二、考核时间
按照校企合作协议规定时间执行,一般安排在每年7月份。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校企合作协议约定的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建设
考察校企合作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企业对共建专业建设参与及指导情况等。
(二)师资队伍建设
1.考察企业自有教师(推荐到学校任职,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教师)、外聘教师(委派到我校主讲企业课程,与我校签订外聘教师合同的企业教师)的条件;
2.考察师资队伍的稳定性、数量与资格条件;
3.考察企业自有教师参加学校专业教研活动情况、完成学校教师培训情况;
4.考察企业为学校教师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基地及实验室建设
考察企业根据协议规定对共建专业提供硬件设施落实情况、设备维护更新情况、实验(实训)室规范管理情况及文化墙建设情况等。
(四)日常教学运行
考察企业驻校人员管理情况、共建专业企业课程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规范执行情况、企业课程教学资料归档情况、校外实习(训)任务落实情况等。
(五)教育教学成效
根据企业组织参与的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活动成果、学生职业素养培养情况、当年企业配合开展招生宣传情况、共建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情况等,考察企业对共建专业教育教学成效的贡献度。
四、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企业自评、学院评价和学校评审三个阶段。
1.企业自评。每学年末各企业根据学校通知组织自评,归档佐证材料,并向各专业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提交自评表及自评报告。
2.学院评价。学院根据校企合作协议、《专业共建合作企业学年度考核指标体系》(附件3),客观评价合作企业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
3.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考核组赴各学院进行现场考察,结合职能部门日常工作材料、学院上报的评价结果、现场支撑资料情况等,对合作企业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意见,上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形成最终考核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作为各合作企业学年度协同育人费结款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半年整改期,整改不合格的,酌情扣除一定比例的协同育人经费;
2.作为共建专业学院学年度考核校企合作相关指标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3.作为共建专业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指标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下载)
1.《企业自评汇总表》
2.《学院评价汇总表》
3.专业共建合作企业学年度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