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3-12-15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设〔2023〕5号 | 文件名称: | 院设〔2023〕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3 印发 武昌 学院 工程技术 工勤 技能 考核 办法 试行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设〔2023〕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3年12月13日
武昌首义学院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一)对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的师德、思想表现、履行岗位职责、业务水平、工作绩效等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形成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竞争、激励与优化机制,充分调动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新,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服务。
(三)为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薪酬发放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范围与类别
范围: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
类别:试用期满考核;学年度考核;任期期满考核。
三、考核内容
按照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办法和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表现,从师德、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量化评估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表见附件。
(一)师德:履行教师职责义务,坚持“三全育人”要求授业树人,重视学生全面发展。
(二)思想政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团结同事。
(三)业务能力:胜任本职工作,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实验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熟悉实验室日常工作业务。
(四)工作业绩:包括岗位职责的履行,工作量的饱满度以及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优秀
学年度考核优秀者,量化考核分需大于等于90分。
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二个月以上,或累计事假10天及以上,或累计迟到(早退)5次及以上的;
2.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
3.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4.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二)不合格
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受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触犯教育部“红七条”或湖北高校教师“十禁止”行为的;
3.不服从单位管理,工作态度不认真,未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受学校行政记过处分2次及以上,或受行政警告处分3次及以上的;
5.累计旷工达5天的。
五、考核程序
(一)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根据本学年承担的具体工作,填写量化考核表并做个人总结;
(二)各单位实验与实训中心(实验室)主任组织对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填写的量化考核表进行审核(考核表附后);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平时工作表现,并结合量化考核表和民主测评结果,对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决定考核等级;
(四)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工勤技能人员学年度考核结果,由各单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人事处备案归档。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原《武昌首义学院实验室人员学年度考核办法》(院设〔2019〕4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