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4-12-26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发〔2024〕50号 | 文件名称: | 院发〔2024〕50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各教学单位派驻嘉鱼教学改革基地轮值干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4 50 印发 武昌 学院 教学 派驻 嘉鱼 教学改革 管理规定 试行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发〔2024〕50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各教学单位派驻嘉鱼教学改革基地轮值干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嘉鱼教学改革基地管理工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各教学单位派驻嘉鱼教学改革基地轮值干部管理规定(试行)》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各教学单位派驻嘉鱼教学改革基地轮值干部管理规定(试行)》
武昌首义学院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武昌首义学院各教学单位派驻嘉鱼教学改革基地轮值干部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学校嘉鱼教学改革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基地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在基地现有管理队伍的基础上,实行各教学单位派驻轮值干部制度。为规范派驻轮值干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教学单位派驻基地轮值干部的人选,应为本院(部)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含学校正式任命的副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及以上职级的管理干部,或现有院聘干部(院长助理、系主任助理)。每期至少选派1人。
二、派驻轮值干部的轮值周期最短为2个教学周。各教学单位可视本院(部)具体情况,尽量安排家庭负担轻、在武昌校区没有教学任务的管理干部担任。
三、派驻轮值干部的主要职责是:
1.统筹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基地与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事宜,督促学校和本院(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基地有效落实;
2.接待并妥善处理本单位在嘉师生的诉求;
3.深入一线,检查本单位在嘉教育教学活动的落实情况,督导本单位教风、学风建设;
4.参与本院(部)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工作;
5.协助基地指导本单位在嘉辅导员做好本职工作;
6.开展课堂教学、师德师风、日常管理、后勤保障、文体活动、安全教育与管控等调研,听取师生心声,为学校职能部门和本单位改进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除上述职责外,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院(部)实际情况,对轮值工作职责进行补充和细化。
四、各教学单位派驻基地的轮值干部在轮值期内,除享受与此前派驻嘉鱼管理干部相等标准的津补贴外,学校还给予该干部驻嘉期间每周6个学时的工作量减免(减免学时在年度超工作量统计时不纳入折算)。派驻轮值干部如在基地安排有教学任务,则每周不得超过8学时。
五、各教学单位派驻轮值干部在本院(部)设在基地行政中心的办公室办公,办公室设施设备由基地从现有资源中优先调配,不足部分报请学校物资采购中心购置。办公室文化建设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负责。
六、派驻轮值干部如需在基地留宿,由嘉鱼基地工作部负责安排。
七、派驻轮值干部应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填写《轮值工作日志》,轮值期满,应向本院(部)和基地工作部提交轮值情况工作小结。
八、轮值干部的考勤与考核由所在院(部)和基地工作部共同负责,各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会同基地工作部制订轮值人员考核细则。考勤与考核结论作为轮值干部津补贴发放和工作量减免的主要依据。
九、各教学单位办公室于每学期结束前1个周将下一学期派驻基地的轮值干部安排表报校办公室汇总,经校领导批复后发文执行。
十、本《规定》自2025年上学期开学时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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