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5-12-04 | 发布部门: | 教务处 |
| 文 号: | 院教[2015]45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15]45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四)) |
| 主 题 词: | 教学事故 通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15]45号(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事故通报(四))
2015年9月14日(第三周周一)《线性代数》课程补考(计应14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监考老师姚炜迟到五分钟以上。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2014〕74号)文,附件一之第二条第八款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姚炜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