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部门: | 人事处 |
| 文 号: | 院人〔2019〕20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19〕20号(关于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等四个机构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成立 四个 机构 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19〕20号(关于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等四个机构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并着眼学校长远发展,为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理事会批准,拟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本科教学工作评建办公室、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等四个机构。具体组建方案见附件。
附件: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等四个机构方案
武昌首义学院
2019年11月7日
附件:
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等四个机构方案
一、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一)成立目的
人才培养质量是院校生存发展之本,教学质量是办学育人的永恒追求。成立教学监测与评估中心,是落实教育部加强本科院校教学质量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监督学校办学育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运行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育人水平、保持学校在民办高校领先地位的重要保证。
(二)主要职能
1.学习研究上级关于高校人才培养的各类文件精神,适时向理事会、校领导提出合理建议,并根据理事会和学校决策贯彻落实之。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全员、全域、全程监控学校教学组织、管理和保障等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向相关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通报工作质量状态。
3.根据平时监控数据,每月向全校各单位书面(或网络)通报教学运行情况,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每学期组织对全校各单位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5.每学年度对全校教学组织、管理与保障等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分析,总结经验成绩,查找问题不足,对加强新学年度教学质量建设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三)人员编制与级别
编设3人,其中主任1人,科员2人。本中心定为正处级。
二、成立本科教学工作评建办公室
(一)成立目的
迎接教育部即将对学校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确保学校在评估验收中顺利通过,为学校下一步更好地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职能
1.组织全校各单位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评估标准和工作要求。
2.根据全校各单位工作职能,细化分解迎评与建设工作任务。
3.根据评估标准及任务分工,定期对各单位建设情况及迎评工作进展组织检查指导,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4.协调邀请教育部部分评估专家来校进行现场指导,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5.根据评估标准,组织协调预验收及专家进校评估工作。
(三)人员编制与级别
编设3人,其中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此机构为暂编机构,不定级别。(为保证评估工作需要,本办公室可从相关机构临时协商抽调少量人员。)
(四)编设方式
鉴于本科教学评建办为暂编机构,工作任务具有阶段性,且工作内容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有相通部分,故两机构合署办公,前期将工作重点放在迎评组织及整改建设上,待评估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调整至日常教学质量监测监控与评价上,将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作为其中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兼任。
三、成立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
(一)成立目的
研究国际国内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和教育政策走向,以战略思维和战略眼光洞察高等教育(尤其是民办教育)发展形势,为理事会在办学方向上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研究全球化时代有利于民办大学高效运行的科学架构和管理模式,推动建立规范的现代化大学制度。
(二)主要职能
1.搜集整理有关信息,研究国内外人才市场动态及教育政策动向,为理事会和学校办学决策提供依据。
2.拟订学校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提交理事会和学校审定。
3.起草学校短期(3-5年)建设发展计划,并负责督导计划落实。
4.根据长期办学实践,凝练办学特色和学校文化。
5.根据社会行业发展趋势、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和同类院校办学动向,适时向学校提出学科专业建设调整建议。
6.根据教学管理运行状况,适时向学校提出机构调整及管理模式改革建议。
(三)人员编制
编设2人,其中主任1人,科员1人。本办公室定为正处级。
四、成立教师发展中心
(一)成立目的
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通过专设机构统筹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强化教师在办学育人中的主体地位与关键作用。
(二)主要职能
1.根据学校办学需求和教师队伍现状,拟订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各教学单位制定分规划。
2.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求,拟订教师培养计划,并负责抓好落实。
3.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创新教师队伍管理考核与评价模式,完善激励机制。
4.负责新进教师条件考查和资格培训,组织督导在职教师年度业务培训与检查。
5.负责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6.组织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师德师风检查和典型培育。
(三)人员编制
暂编设2人,其中主任1人,科员1人。主任为副处级。
(四)编设方式
鉴于人事处师资科工作内容与该中心职能有较多重合,故该中心的组建以人事处师资科为基础,作为人事处下设机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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