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3-05-24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学〔2023〕2号 | 文件名称: | 院学〔2023〕2号(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3 毕业生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学〔2023〕2号(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鼓励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册普招的本专科毕业生(含专升本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以下3条必须全部符合):
1.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及以上;
3.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三)不满足上述具体条件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考取国内研究生和出国出境就读研究生;
2.在校期间,在省级及以上由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课外科技文体活动竞赛等活动中获奖者;
3.服务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毕业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乡村教师、农技特岗等);
4.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应征入伍毕业生;
5.受学校表彰的2023年就业达人。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辅导员在广泛征求毕业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毕业生推荐和评选条件提名;
2.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
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
3.各学院于6月7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含电子文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4.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复审后报学校审批,并将学校审批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四、学校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获评人档案。
附件: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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