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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5-24 发布部门: 学校内网
文    号: 院学〔2023〕2号 文件名称: 院学〔2023〕2号(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主 题 词: 2023 毕业生 的通知 阅读次数:

院学〔2023〕2号(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

为了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鼓励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23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册普招的本专科毕业生含专升本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以下3条必须全部符合):

 1.在校期间所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及以上;

 3.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三)不满足上述具体条件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考取国内研究生和出国出境就读研究生;

 2.在校期间,在省级及以上由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课外科技文体活动竞赛等活动中获奖者;

 3.服务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就业毕业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乡村教师、农技特岗等);

 4.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应征入伍毕业生

 5.受学校表彰的2023年就业达人。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辅导员在广泛征求毕业生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毕业生推荐和评选条件提名;

2.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

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

3.各学院于6月7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含电子文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4.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复审后报学校审批,并将学校审批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四、学校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获评人档案。

附件: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3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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