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3-06-14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人〔2023〕8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23〕8号(关于开展进阶型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3 开展 津贴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23〕8号(关于开展进阶型津贴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进阶型津贴评审发放办法(试行)》(院人〔2020〕23号)文件(以下简称《发放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动我校进阶型津贴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发放办法
1.学校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达到《发放办法》规定条件可申报进阶型津贴。
2.年薪制教师达到考核要求后可申报进阶型津贴,同一支撑材料不可重复使用于年薪制博士考核条件和进阶型津贴申报条件。
3.津贴发放按照《发放办法》规定执行。
二、相关说明
(一)年限及时间界定
1.任职年限计算方法为聘用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2.当年发生教学事故计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近三学年教学学生评教、学年度考核结果统计时间为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
4.近三学年教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关于教学学生评教分
统计范围:教学学生评教分统计范围为本教学单位在编在岗的专职教师,不含退休返聘教师、实验员、辅导员。
(三)教学骨干津贴申报条件
近三学年教学学生评教分均在本单位前10%(含)的,可直接申报教学骨干。
申报教学骨干津贴近三学年的教研代表性成果须达到2项(以下条件中5选2):
1.每学年课程教学学生评教评分排名均在本单位前50%或每学年教学绩效评价均为优秀;
2.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1项;或以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获得校级一等奖;体育类教师任主教练所带团队或个人获得国家级赛事集体项目前8名或单项比赛前6名或省(部)级赛事集体项目前3名或单项比赛冠军;
3.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项目1项(排名前2);或获得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项目1项(排1);
4.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教学奖励1项(三等奖前1名、二等奖前2名、一等奖前3名),其中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5名);或获得校级二等奖及以上教学奖励(排1);
5.代表作1项:主编本人所主讲课程的高质量教材(须为第一主编);或公开出版思想政治教育专著(仅针对思政课教师);或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四)学术骨干津贴申报条件
近三学年理工科教师主持承担横向课题的单项到账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文科教师主持承担课题的单项到账经费在15万元及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25万元及以上的,可直接申报学术骨干。
申报学术骨干津贴近三学年的学术代表性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1,及在条件2-5中满足其中1项:
1.理工科教师主持承担横向课题的单项到账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在20万元及以上;文科教师主持承担课题的单项到账经费在5万元及以上或累计到账经费10万元及以上;
2.代表作1项: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3.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1项;
4.获职务发明专利授权1项(排名第一);
5. 获得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限前7名)或省(部)级奖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或厅(局)级奖1项(限前2名);艺术类教师在省(部)级展演(画展、设计展等)中优秀及以上奖项1项,或在国家级展演中入围及以上奖项1项。
(五)教学突出人才津贴、首义名师津贴、学术突出人才津贴、首义学者津贴申报条件按照《发放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1.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示范课程、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等,立项名单以学校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准。
2.校级“教学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教学质量奖、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获奖名单以学校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准。
(七)相关要求
1.否决性条件按照《发放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除此以外增加以下条款:
(1)申报人应遵守《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师德规范》(院人〔2020〕28号),凡有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三年内禁止申报进阶型津贴。
(2)任期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进阶型津贴。
2.申报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并提交《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进阶型津贴。
3.申报人按照申报类型,分别填写《武昌首义学院进阶型教学津贴申请表》(附件2)、《武昌首义学院进阶型学术津贴申请表》(附件3)。
三、时间安排
(一)6月13日-6月15日: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并公示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二)6月16日-6月24日:个人申报,各单位评审组初审资格,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认定,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6月25日-6月30日:各单位公示推荐人选名单三个工作日以上,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及《单位公示证明》(附件4)、《进阶型津贴评审材料公示审查备案表》(附件5)、《进阶型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6)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人事处协同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查。
(五)人事处将审查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并将由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校关于申报进阶型津贴工作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进阶型津贴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环节的组织工作,以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符合条件者由个人自愿申报,不能由其他人或组织代为申报。
(三)申报教师及所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项目及相关要求按照《进阶型津贴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附件7)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诚信承诺书
2.进阶型教学津贴申请表
3.进阶型学术津贴申请表
4.单位公示证明
5.进阶型津贴评审材料公示审查备案表
6.进阶型津贴申报人员花名册
7.进阶型津贴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8.学生评教占比统计表
武昌首义学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