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网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 发布者:王群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育政务网和学校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鄂教办【2015】2号)要求,现将“网站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根据“湖北省高校、职校学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15年修订版)”内容,主要评估门户网站的栏目内容、表现形式、运行管理、个性特色等四个方面,重点评估门户网站的校务公开、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互动交流、网上办事等功能,突出网站应用绩效。其中“校务公开”内容需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设置成信息公开专栏。
二、评估组织
(一)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责任部门 |
自查整改 |
12.22-1.19 |
各单位对照指标体系,对网站内容进行逐条自查并进行整改 |
校办、信息中心、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团委、图书馆、财务处 |
12.22-4.10 |
各单位网页内容更新 |
各职能部门 |
|
校内自评并整改 |
4.10-4.30 |
校内组织自评并整改 |
信息中心、校办 |
准备上报材料 |
4.30前 |
《湖北省学校网站绩效评估登记表》、专家推荐表、评估指标体系 “网站运行管理”中需要提供的有关制度、方案以及人员资质证书等电子版材料 |
信息中心、校办 |
省专家评估 |
5月 |
省网站评估工作办公室组织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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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示 |
6月 |
公示后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并表彰 |
(二)分工安排
1.一级指标责任单位为校办、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信息中心、宣传部。二级指标责任单位见附件。
2.全校各职能部门网站主要内容更新数量不少于每月2条,由校办信息科负责统计并每月公布。各教学单位网站按系部考核指标要求更新。
3.全校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网站台账备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