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级项目假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1 发布者:胡容玲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国家级项目在寒假期间正常有序的开展,确保国家级项目申报书在下学期开学前顺利完成,特作如下安排: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1月14日下发的国家级项目工作安排进度表执行工作计划。(附表1、2)
2、对每周基金申报组织情况及申报人项目进度留下图片及文字记录,并于每周五(1月29日、2月5日、2月26日)提交当周工作记录至科技处。
3、1月31日前将评审专家个人信息提交至科技处。(附表3)
4、每次专家评审完毕后,将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及时汇总并报科技处。(附表4)
科技处
2021年1月21日
附表1: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1月21日前 |
各学院对申报书初稿进行会议论证并指导 |
1月31日前 |
各学院邀请学科专家通讯评审,并向科技处反馈评审意见 |
2月17日前 |
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 |
2月21日至3月3日 |
学院聘请小同行专家对申报书做评审 |
3月5日前 |
评审意见提交科技处 |
3月10日-3月14日 |
科技处组织形式审查,组织修改 |
3月15日-3月18日 |
科技处在线审核提交 |
附表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安排 |
1月21日前 |
各学院邀请专家论证并指导申报书初稿 |
1月31日前 |
各学院邀请专家通讯评审,并向科技处反馈评审意见 |
2月28日前 |
申报人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 |
3月1日 |
学院聘请专家做最终评审,并将申报书电子档和纸质档提交科技处 |
3月4日前 |
科技处提供形式审查负面清单 |
3月6日 |
科技处报到省社科规划办 |
附表3:专家信息表
附表4:专家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