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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4 发布者:夏世酉珍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加强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适时总结前期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效,切实发挥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学校决定对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阶段性自查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阶段性自查的范围为我校获批的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如下:

级别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获批年份

省级

新闻学

新闻与文法学院

2021

省级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2021

二、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各专业认真学习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梳理、摸清一流专业建设内涵要求,汇总建设成果,填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附件2)、《武昌首义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2024年10月9日前将经学院审核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4),电子版发送至412464978@qq.com,联系电话88426440。

2.检查与考核。学校结合各专业提交的材料,对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相关工作及成效进行检查与考核,并视情况开展阶段性工作汇报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检查结果通报。学校结合各专业提交的材料、检查与考核等情况,确定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三、注意事项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关于推进建设三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实施意见》,本次检查验收结果是各类经费投入、项目推荐、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缺乏成效,检查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停拨后续建设经费。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紧扣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督促本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建设,加强条件建设和保障,改进评价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持续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并为一流本科专业认定工作夯实基础。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

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报告》

3.《武昌首义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有关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