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3-11-10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团〔2023〕17号 | 文件名称: | 院团〔2023〕17号(关于召开武昌首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3 17 武昌 学院 第二 学生代表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团〔2023〕17号(关于召开武昌首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院(部)分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联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报校党委同意,拟筹备召开武昌首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时代步伐,把握时代主题,牢记服务宗旨,深化改革创新,团结带领我校广大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奋力谱写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新篇章。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关于修改《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报告;
3.选举产生武昌首义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大会时间和地点
武昌首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3年12月9日在首义礼堂召开。
四、出席人员
1.正式代表;
2.列席代表和特邀嘉宾:校领导、上级学联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院(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等。
五、大会筹备机构
学校成立武昌首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代会相关事项。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下设4个工作小组,分别是组织组、材料组、会务组、宣传组,负责具体的筹备工作。
六、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全校本、专科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名额与构成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学代会拟定正式代表175人,各学院(部)分团委召开学生代表会议,通过民主程序产生,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部)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院(部),其中校、院(部)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且要求兼顾年级、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有一定的少数民族代表。
校级学生组织所推选的代表返回其所在学院(部)代表团参加大会、选举和审议、讨论有关工作,纳入所在学院(部)比例统计。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出席武昌首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院(部)选举、推荐产生,由各院(部)分团委、学生会根据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讨论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经严格履行选举程序,上报各单位党总支审核,由武昌首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议,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七、学生会主席团的产生
武昌首义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拟设置人数为4名。各院(部)分团委、学生会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经学院党总支同意,学校对参选人员的报名资格和个人情况等进行联合审核和遴选考察,遴选产生5名候选人,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工作能力及群众基础。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确定后,召开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武昌首义学院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八、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筹备工作。武昌首义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各项参与和筹备工作。
2.组织动员、做好民主推荐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本单位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经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接受广大青年学生的民主评议及监督。
共青团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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