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3-05-26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人〔2023〕5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23〕5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23年度“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3 开展 武昌 学院 师德师风 标兵 评选活动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23〕5号(关于开展武昌首义学院2023年度“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展现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师神圣职责,争当“四有”好老师,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现决定开展2023年“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本校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满三年的在编在岗教师或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师德标兵1-3名。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须符合《武昌首义学院“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评选办法》(院人〔2019〕28号)规定的评选条件,近三个学年度考核等级均在合格及以上,无任何违规违纪问题,且在弘扬新时代师德师风,潜心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积极申报,由所在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后选拔1名候选人,填写《“首义师德师风标兵”推荐表》(见附件)并整理2000字以内典型事迹材料。各单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天,并于6月20日前将选拔、公示情况及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上报人事处。
2.综合评议。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校工会等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会同宣传部、学生处在全校师生范围内开展活动宣传和民主评议活动,最终形成综合评议结果,上报学校。
3.学校审批。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对综合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本年度“首义师德师风标兵”人选。
4.校内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五天
5.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发文件。
五、表彰奖励
1.学校发布表彰决定,对当选教师授予“首义师德师风标兵”荣誉称号,并于教师节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师德标兵评选结果将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作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荣获“首义师德师风标兵”称号的教职工,优先参评年度“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优先作为湖北省“荆楚好老师”、“十佳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的候选人向上级部门推荐。
4.学校对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途径进行大力宣传,弘扬高尚师德,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通过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的师德先进分子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3.近三年来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如湖北五一劳动奖章、楚天园丁奖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
武昌首义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