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发布者:张红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完成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填报工作。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单位要对所填报的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认真核对,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以及与上学年年初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报表的连续性。针对数据填报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与发规办沟通。本次数据统计,除2023级新生数据外,其他统计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三、各单位报送数据分工详见附件。
四、请各单位于10月13日(周五)下午下班前,按要求将相关统计数据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发规办(纸质文档加盖公章)。
联系人:肖春 ,电话:88411002 18986100096。
2.2023年事业统计空白表及培训用表(分单位)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